2018年5月24日-6月4日,浙江省审计厅审计组对浙江援疆指挥部进行了对口援疆建设资金项目和工作经费的审计,并发送了《审计报告》(浙审投报〔2018〕37号)。省援疆指挥部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十分重视,在审计报告征求意见阶段,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了整改,针对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多次召开指挥部党委会和指挥长办公会进行专题研究,从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健全交往交流活动制度、规范预算和计划管理、完善资产管理和资金结转等方面,进一步研究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认真开展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阿克苏纺织服装培训中心综合教学楼建设项目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项目实施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存在赶工问题”的整改情况:加强项目前期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对口支援新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对口支援新疆阿克苏地区新疆建设兵团(阿拉尔市)项目管理办法》等规定,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准备。进一步加强援疆项目和资金管理,研究制订《关于加强援疆项目和资金管理 开展“三整改、两提高”工作的意见》(浙援疆指﹝2018﹞30号),开展专项行动。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扎实推进“三保一强一控”(保质量、保安全、保进度、强监管、控投资)专项行动,切实做好援疆项目各项管理工作。
2、关于“内外装修存在外观质量问题”的整改情况:第一时间委托新疆自治区住建厅工程检测单位对该项目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责成项目施工等相关单位认真做好整改工作。第一时间约谈项目参建各方(施工、代建、监理)负责人,根据设计图纸对一些没有按照设计施工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根据审计组检查发现的问题和第三方检测意见,与参建三方共同制定整改方案,安排人员到项目工地进行监督检查,跟踪、监督整改进展情况,对整改不到位的地方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8月底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3、关于“超前支付工程款”问题的整改情况:及时追缴款项,追缴合同的2%工程款33.17716万元并已入账户,已支付施工单位的工程款控制在78.4%以内。及时关注并加强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今后严格把关工程款拨付,坚决杜绝超前支付。
4、关于“工程代建单位和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均已变更,承诺到位的主要负责人未按合同规定到岗,但未见变更资料及指挥部的审批意见”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依据施工合同相关条款的处理规定,对代建单位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浙江中超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处罚,并已收缴该项款项。在以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的严肃性,严格控制工程质量。
二、交流交往活动制度不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交流交往活动项目采购未形成相关制度,存在形式竞争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研究制订《浙江省援疆指挥部交往交流交融类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暂行)》,并在今后的“智力支持(交往交流交融类)”项目实施中严格遵循。严格区分党政机关的交往交流和民间组织的交往交流,分别采取不同的组织管理和项目预算方式,杜绝“形式竞争现象”。
2、关于“个别活动的合同内容与实际不一致”问题的整改情况:及时追缴“江山千里·大爱援疆——浙江民间友好人士文化援疆”活动额外支付的1.71万元费用并已入帐。今后将强化地区统筹“智力支持(交往交流交融类)”援疆项目和资金的管理,提高合同文本等档案资料的规范性,书面文件一律送省援疆指挥部法律顾问审核后签订。
三、会议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党委会缺席人次较多”的整改情况:修订完善了指挥长办公会等会议制度,探索完善促进党委委员履行职责的方式,积极促进指挥部党委委员充分履职。今后将加强工作统筹,提前将会议议题和相关材料报送参会人员,如实记录并认真听取因故缺席人员的反馈意见。
2、关于“‘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研究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坚持严格执行。先后两次指挥长办公会议听取工作经费收支情况的汇报。指挥长办公会议专门研究讨论工作经费预算的调整,并向省财政厅报送预算调整请示,回复同意后实施。在征求各办委组意见建议基础上,编制2019年度工作经费预算草案,并经党委(扩大)会议讨论后报送省财政厅。第5次指挥长办公会听取了2018年智力援疆(智力支持类)项目的实施单位、经费支出等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集体研究。
四、援疆项目资金和指挥部工作经费预算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2017年3个智力援助项目计划总投资2250万元,到位资金2250万元,细化后按43个计划项目实施,因新疆维稳等因素实际只实施34个,实际拨付金额1258.4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55.93%”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今后要切实加强年度项目计划编制和资金预算的科学性,加强项目实施管理,提高项目执行率。二是强化年度项目编制的严肃性,地区统筹“智力支持(交往交流交融类)”援疆项目,由省指挥部综合信息组提出初步方案,提交指挥长办公会议审议并报省对口办核准后具体实施,省指挥部规划建设与资金管理组负责做好相应的经费保障。凡是没有列入年度“智力支持(交往交流交融类)”项目或临时交办的,原则上不安排、不报批、不执行。
2、关于“部分工作经费超预算开支,如办公楼修缮费预算安排76万元,实际支出118.4万元,超预算42.4万元”问题的整改情况:坚持科学编制预算,年度预算编制征求各办委组意见,统筹兼顾、综合考虑,汇总形成草案后提交集体决策,财务负责人列席会议。加强预算执行刚性约束,调整预算须集体决策后报省财政厅批准。年度执行结果及时向指挥部党委报告并报送省财政厅。
五、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资产报废处置未履行审批手续”“资产清点移交制度不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及时补办4台笔记本电脑的捐赠、报废、核销等手续,做到帐实相符。向省财政厅报送了《关于报废部分固定资产的请示》。修订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明确资产清点移交制度。今后固定资产的处置将严格按《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现行办法》执行,及时报省财政厅批准;残值变价收入及时入账,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要求执行。
2、关于“补助项目资金未按规定结转”问题的整改情况:修订完善并印发《浙江省援疆项目资金结转管理办法》。完成省援疆指挥部本级的项目资金结转,督促各市指挥部加快做好结转,汇总后将全省援疆项目资金结转统一上报省对口办审批。今后将按照《援疆项目资金结转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清理项目实施情况,按规定程序及时研究、审议、报批和结转项目结余资金。
特此公告。
浙江省对口支援新疆阿克苏地区指挥部
2018年10月19日